把監督約束化作奮進之力
■李林棟
“木受繩則直,人受諫則圣。”
黨員干部處于黨和群眾的監督之下,時常會有“人告之以有過”。只有具備聞過則喜的氣度、從諫如流的胸襟,充分理解監督背后的愛護,才能不斷修正自己、完善自己,把監督約束化作奮進之力。
1940年10月,在蘇北抗日根據地,參政員施文舫當面向陳毅同志提意見,指責一名干部貪污腐化、欺上瞞下,言語間還帶著對陳毅偏聽偏信的不滿。因其言辭過激,陳毅忍不住發了火。次日,陳毅認識到自己的錯誤,來不及吃早餐便到施文舫家登門道歉。20多年后,他還對此事念念不忘,在一首詩中寫道:“一喜有錯誤,痛改便光明。一喜得幫助,周圍是友情。難得是諍友,當面敢批評。”
有“中國革命青年的楷模”之稱的惲代英同志曾指出,紀律的維護要靠嚴密的制度和監督。他心底坦蕩地說:“要問我亦會有時‘出賣’救國事業么?我決不昧著良心嘴硬,我每到沒有監督裁制的地方,便總有些自己把握不住,所以我為要保證自己‘不賣’,亦只有努力求黨的紀律加嚴,下層階級監督力量的發展。”
黨員不論職務高低,都必須參加黨的組織生活,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。朱德同志認為,正確對待監督,主動接受監督,就是對同志負責、對組織忠誠。革命戰爭年代,朱德在江西瑞金時,曾被編在中央軍委機要科黨小組過組織生活。他擔心黨小組長顧慮他是首長,便與其“約法三章”:一是黨小組過組織生活必須通知他;二是黨小組給每個黨員分配任務時必須有他;三是黨小組長必須定期聽他匯報思想情況。
陳云同志樂于接受監督,“要提倡堅持原則,提倡是就是是、非就是非的精神。只有我們黨內首先形成是非分明的風氣,黨的團結才有基礎,黨才有戰斗力。”他說,光說好話的人都是拍馬屁的,拍馬屁決不是件好事;不客氣批評別人的人,才是好人,才夠得上是革命同志。
王震同志在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令時,錯誤處理了一位同志。發現錯誤后,他撤銷處理,公開向這位同志作檢討,并將檢討內容下發,在團場廣播里連續播放了20天。
厭約束,蘊禍患;監督好,大有益。黨員干部敢于接受“日光燈”照射,學會在“玻璃房”里工作,是一種清醒、一種自覺,也是一種胸懷、一種自信。革命先輩胸襟開闊、從諫如流,對待監督不回避、不抵觸,對待錯誤不遮掩、不偽飾,為我們立起了標桿。每名黨員干部應自覺向他們學習,主動接受監督、樂于接受監督,做到聞過不怒、聞過不責、聞過則改,始終保持忠誠干凈擔當的好樣子。